www.paly.gov.cn 发布时间:2017/8/11 16:18:33 大 中 小 论坛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7条明确规定,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“应当”一词,告诉我们礼让斑马线不仅属于法律范畴,而且属于道德范畴,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仅是遵规守法的具体表现,也是城市交通文明的重要标志。
近年来,全国各城市经过坚持不懈地治理不礼让斑马线,斑马线前减速、停车礼让行人已逐渐形成一种社会美德。然而,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,近3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.4万起,造成近4000人死亡,而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90%。
斑马线上血淋淋的惨痛教训,告诫我们:在斑马线前,如果机动车和行人双方各让一步,必定是海阔天空,各让一秒,或许就风平浪静。但是,现实中各进一步,斑马线前的“抢行”现象仍然层出不穷。
斑马线既是引导行人过马路的生命线,也是丈量城市文明的刻度线。礼让斑马线,反映的是对生命的尊重,体现的是对法律的敬畏,折射的更是广大市民的文明素养。换位思考一下,今天的你或许是驾驶人,明天的你或许就是行路人。文明礼让,让出的不仅是安全,更是一种美德,小小的礼让举动,提升的却是城市的文明指数。
实际上,礼让斑马线不仅仅是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,也是保护机动车驾驶人的切身利益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规定: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。试想,一旦因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而酿成交通事故,那不只是行人面临生命财产威胁,机动车驾驶人也必将承受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。
不容忽视,斑马线上的行人享有优先路权,但这并不代表行人可以不受任何约束,闯红灯、低头看手机等行为无疑也是斑马线上的高危行为。行人遇机动车礼让时,应当快步通过斑马线,实现互相文明礼让。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,车让人一分,就多一分安全,人让车一分,就多一分畅通。
作为交管部门,要治理不礼让斑马线任重而道远,既要坚持机动车和行人治理“两手抓”,又要抓住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这一主要矛盾。但“礼让斑马线”绝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唱交通“独角戏”,而是和行人一起演绎命运“交响曲”,斑马线上没有旁观者,交通安全需要我们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践行文明礼让的社会美德,共同奏响斑马线上安全文明的主旋律。(卜凡亮 柴玉涛)
编辑:平邑县委政法委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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